加班费怎么计算?平时、周末、法定节假日各是多少?
平时加班150%、休息日200%(可补休替代)、法定节假日300%支付加班费,补休不能替代节假日加班费。
核心结论:加班费分三档: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200%;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300%——法定节假日的三倍工资不能用补休替代,休息日加班可以用补休替代。
法律依据
- 《劳动法》第44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 《劳动法》第41条: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健康前提下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加班工资的具体折算办法。
适用情形
- 以"自愿加班""奋斗者协议"规避加班费的认定;
- 值班与加班的区分(非生产性值守一般不算加班);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的特殊计算规则。
注意事项
- 加班费基数一般为正常工资,合同刻意拆分"基本工资+补贴"压低基数的,可主张按工资总额计算;
- 加班证据是关键:考勤记录、排班表、工作沟通记录、加班审批单;
- 追索加班费受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但在职期间追索劳动报酬不受限,离职后一年内应尽快主张;
- 月薪制折算日工资按21.75天计算。
声明:本文为常见法律问题的通俗解读,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所引法规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具体个案请结合事实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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