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二倍工资吗?
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的,员工可主张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
核心结论:可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长支持十一个月;满一年仍未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用工满一年不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适用情形
- 入职后一直未签合同,或合同到期后继续用工未续签;
- 以劳务协议、合作协议之名行劳动关系之实;
- 二倍工资差额计算基数的确定(一般按应发工资)。
注意事项
- 第一个月的宽限期内不支付二倍工资,起算点为用工满一月的次日;
- 二倍工资差额部分多数地区按普通债权适用一年仲裁时效,逐月起算,主张宜早不宜迟;
- 劳动者拒签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书面终止用工并支付相应报酬,否则风险自担;
- 保存工资流水、考勤、工牌、聊天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与入职时间是索赔前提。
声明:本文为常见法律问题的通俗解读,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所引法规以官方公布文本为准,具体个案请结合事实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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