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修订:账款拖欠治理升级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于2025年3月17日以国务院令802号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剑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连环欠"难题。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初步咨询,电话155-27649518。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于2025年3月17日以国务院令802号公布,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剑指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连环欠"难题。
一、付款期限更硬
-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付款,合同最长不超过60日;
- 大型企业自交付之日起60日内付款;
- 不得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支付条件,不得按第三方进度比例付款。
二、禁止变相拖欠
- 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方式变相延长账期;
- 部分有争议但不影响其他部分履行的,无争议部分应及时付款;
- 不得以法定代表人变更、内部流程、等待审计等为由拖延付款。
三、监督与救济
- 建立全国统一拖欠投诉平台,处理部门一般30日内反馈,复杂的不超过90日;
- 情节严重的,对机关事业单位在公务消费、经费等方面限制,对大型企业在财政资金、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依法依规限制;
- 逾期付款应支付利息,未约定利率的按日万分之五。
四、给企业的提示
本文要点:
- 付款期限硬性要求
- 禁止变相拖欠
- 投诉与惩戒机制
落地提醒:建议中小企业在合同中明确交付、验收与付款节点,留存履约证据,遇到拖欠优先走投诉平台与函告并行路径。
声明:本文基于现行有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一般性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并以官方最新法律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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