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监高责任与合规
新《公司法》强化了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责任更具体、追责更主动。董监高履职,要“合规先行”。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初步咨询,电话155-27649518。
新《公司法》强化了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责任更具体、追责更主动。董监高履职,要“合规先行”。
一、忠实勤勉义务
- 忠实义务: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侵占、挪用;
- 勤勉义务:尽到管理者应有的合理注意,为公司最大利益履职。
二、常见责任情形
-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
- 未经程序对外担保、借款;
- 未及时催缴出资造成损失;
- 违规分红、减资;
- 虚假披露、财务造假;
- 怠于清算。
三、合规履职
- 决策按程序、留痕;
- 关联交易披露回避;
- 重大事项书面征求专业意见;
- 勤勉履职记录(会议、审议、签字);
- 参加合规培训。
四、给董监高的建议
- 签字前“看清楚”;
- 涉及个人责任的,评估风险;
- 配置责任保险。
本文要点:
- 忠实勤勉义务
- 常见责任情形
- 合规履职
- 给董监高的建议
落地提醒:围绕“董监高责任与合规”,建议企业先对照本文梳理现状、明确责任部门,再按风险等级制定整改清单逐项落实;合规不是一次性动作,需要制度、流程和培训持续支撑。
声明:本文基于现行有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一般性分析,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并以官方最新法律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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